《與醫院做鄰居,居民擔心病菌傳染》追蹤報道
  是誰漠視了居民們的意見?
  △5月18日,王先生在新疆都市報社向記者展示居民聯名信。
  ■事件回顧
  亞心網訊(文/新疆都市報記者 楊子移 圖/新疆都市報記者 羅立峰)5月3日,居住在新疆烏魯木齊市光明路北社區14棟樓的馬女士發現,小區旁的原金酷肥牛所在的大樓正在進行大規模的裝修,噪音、粉塵、雜物、污水排放、油漆味、廢物垃圾等已經嚴重影響附近居民們正常生活。而居民們一直不知道該樓是什麼用途。
  居民們多方打聽後才知道這是要開設一家民營醫院。市民馬女士通過打聽瞭解到,該醫院目前正處於前期審批裝修階段。對於這家正在建設中的醫院是綜合醫院還是專科醫院,居民們對此不甚瞭解。
  由於裝修造成的噪音、粉塵、雜物、污水排放、廢物垃圾等環境污染已經嚴重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及附近沿街門面商鋪的經營活動,居民及商鋪從業人員意見很大。居民甚至與裝修人員發生過矛盾。在向相關部門反映的同時,居民們也來到本報進行反映。
  14日下午,新疆都市報記者來到位於烏市紅山路的光明路北社區14棟樓旁,發現原來飯店的招牌還在,站在此建築的正門口完全看不出是要裝修成醫院。
  醫院負責人陳國強也告訴記者:“在動工之前,衛生局和紅山社區以及我們公司的工作人員都已經對周圍的居民和商鋪做了民意調查,絕大多數的人都同意建醫院。”
  並同時說明,將建成的是一家綜合性醫院,以門診為主,不開設像肝炎這樣的傳染性疾病科室。病房數目預設較少,將來病人主要是在病房及樓里活動。醫療廢棄物也會集中處理,不會和居民的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居民可以放心。
  在做出了承諾之後,依然沒有得到周圍居民的認可。居民們始終不放心,並簽署了聯名信,堅決反對醫院建在小區旁。
  目前,該小區居民正在試圖從更多的渠道向社會和相關部門反映這一情況,希望能得到重視。
   記者走訪
  
   5月16日,新疆都市報A16版《與醫院做鄰居,居民擔心病菌傳染》的報道一經刊登,隨即引來了烏市光明路北社區14棟樓居民的關註。針對報道中,醫院負責人陳國強稱,在動工之前已經在周圍做了民意調查,絕大多數的人都同意建醫院。這一說法遭到居民們的強烈斥責。居民馬女士:“我們這裡的居民都是持反對態度的,院方怎麼能私自說已經取得居民同意了呢!”
  針對這一矛盾,記者於5月17日下午來到了烏市光明路北社區14棟樓對居民進行挨家挨戶訪問調查。居民王女士告訴記者:“我們已經準備好了聯名信,聯合大家一起簽名抵制醫院建在小區邊上。”
  14棟樓共有3個單元,每個單元18戶,共有54戶居民。記者在該小區住戶的帶領下嘗試著敲了每一戶的房門,只有33戶居民在家。而調查結果也顯示大多數居民表示不同意,那麼,院方所說的“已經取得居民同意”的依據何在呢?
   在記者調查的33戶居民中,有18戶居民代表在起草的聯名信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並表示為了安全和健康不希望醫院開在離小區這麼近的地方;有6戶居民表示不知道要建醫院的事,對此事也不發表看法;有5戶居民明確表示不同意小區旁建醫院,但出於種種擔心沒有在聯名信上簽下自己的名字;還有2戶居民剛打開門聽說是調查有關建醫院的事情,直接就關上了門拒絕採訪;只有1戶居民表示同意。
  5月18日上午,記者再次敲了剩餘的21戶居民的大門,依然沒有人在家。居民李先生告訴記者,由於這裡是學區房,這個樓很多戶平時只有晚上有人,周末很多人基本都不在,老住戶只占到一半多一點。
  根據已經調查到的信息顯示,33戶居民中,明確表示不同意的達23戶。他們表示,不知道院方為何會理直氣壯說出——在動工之前,衛生局和紅山社區以及公司的工作人員都已經對周圍的居民和商鋪做了民意調查,絕大多數的人都同意建醫院。
  賈女士說:“是不是隨便在一個居民區內、學校附近、餐飲商業集中的街面想開醫院就可以開,在得到我們否定的意見後卻依然在繼續施工,是不是對老百姓意見的漠視呢?我聽說是要建綜合性醫院,但是我和對門閑聊之後卻發現他們打聽到的是要建設專科醫院。到底是什麼性質的醫院呢?都已經在建設中了,為什麼不能公示出來讓老百姓知情呢!”
  周先生說:“醫院從飯店改建,還開設在居民樓旁邊,沒有停車場,勢必要停在街道旁。加之這一片是學區房,老人和孩子比較多,社會各類人員和車輛出入,增加了危險繫數,這怎麼能讓我們放心。”
  王先生擔憂:“有醫院就有病菌,更是病毒、病菌聚集的地方。每年春秋時節,都是流行性感冒的多發季,老人和小孩原本抵抗力就差,醫院建在這裡,如何保證病毒病菌不危害居民的健康安全?”
  賀先生說:“小區周圍已經有機關門診、烏魯木齊兒童醫院、兵團醫院、建工醫院等眾多醫院,老百姓看病已經有很多選擇,根本沒必要再建一家醫院!”
  這麼多居民有意見,醫院能開進居民區嗎?
  據瞭解,衛生部於1994年8月29日頒佈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醫療機構申請審批時要提交“選址報告”,內容為選址的依據、選址所在地區的環境和公用設施情況,選址與周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佈局的關係等。此外,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必須經設置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裝修中的這家醫院,是否符合“審批機關同意後再施工”的規定呢?
  目前,該醫院的裝修還在繼續,當地居民的反對聲也還在持續。本報將對此事持續關註。  (原標題:新疆烏魯木齊市一醫院建在小區旁 居民擔心病菌傳染聯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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