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曾麗雲與邱曉彤,日前在臺北市大安區租屋,連押金還沒付清,便連夜搬走。屋主女兒公佈兩人的手機LINE大頭貼照片。(圖自臺灣《中國時報》)
  中新網3月18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香港女子邱曉彤、曾麗雲赴台當“租霸”惡搞,落網後向檢警大贊臺灣人情味濃、WIFI普及率高,並誇臺灣警察、檢察官比香港還要好,有機會還想來臺灣玩。
  檢警追查,2人在首度遭警方約談後,直奔淡水租屋處,邊打包行李邊約男網友唱歌。2女與2名男網友相約新北市三和初中附近泡沫紅茶店見面,擔心被認出身分,還先躲進廁所畫了個大濃妝,但因扮相詭異嚇跑了網友。
  她們說,她們1月18日赴台共帶了新臺幣10萬元,靠著清秀長相找男網友吃飯、喝酒、唱KTV無往不利,費用全由網友買單。赴台惡搞2個月、逃亡4天后,身下還剩新臺幣3萬多元,不禁贊嘆,“臺灣的男人真是好!”
  2女赴台租屋惡港連日來遭香港網友痛批影衰香港,尤其2人首度到案還大罵媒體記者,逃往臺南又惡搞旅店,只有進了臺北地檢署後一改先前怪誕行徑、荒謬言詞。
  她們看到女檢察官黃秀敏,鬆懈心防地透露逃亡期間用平板上網搜尋與自己有關的報導,早知檢察官是女生,所以放心不少。檢察官也拿出處理少年事件的親切與耐心,讓2女認錯,還原逃亡之旅。
  2女供稱,當天離開警局就決定南下散心,被網友拒絕後就搭客運南下高雄,再搭出租車到屏東車城“牡丹風情”住了2晚,又包車到墾丁、恆春走走;15日投宿臺南金屋大旅店,隔天醒來之後就被抓。
  她們說,心想能躲多久就躲多久,並對惡搞租屋處感到抱歉,強調是生活習慣不好,而且在香港都是直接把衛生紙丟到馬桶衝掉,“不知道臺灣的馬桶沖不下去”,搬走電視機只是怕搬到淡水後沒電視可看會很無聊。
  她們當庭認錯,表示願意拿出身上所有的錢賠償房東,不過仍有網友認為2人仍然還在騙。檢方已指示警方連絡2女香港家屬協助處理後續事宜,目前2女涉犯毀損、侵占、偽造文書等罪,一旦被判有罪,仍須在台接受法律製裁,執行後驅逐出境。  (原標題:兩香港女子臺灣租房惡搞 落網後大贊臺灣人情味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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